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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拆迁款买的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算我夫妻共同财产吗?
1.有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财产协议)的按公证。
2.结婚没有满两年的,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是自己在婚前就已经实际拥有(这里说的“实际拥有”是指当事人在婚前已经全款(贷款不能延续到结婚),或是继承)该房屋。按出资比例分配。
3.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结婚满两年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4.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惩罚性质的补偿。
结论:这房子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刚好轮到家里拆迁的,是那首歌里的歌词
原歌词:爱情总来得太快,也走得太快。出自歌曲《Oh!爱》
歌名:Oh!爱
作词:吕雯 作曲:吕雯
歌手:徐睿
歌词:
爱情总来得太快
也走得太快
爱你总是忧伤的眼睛
让我始终为猜明白
从陌生走到相恋
从纠缠走到离别
才让我渐渐明白
Oh!爱 太爱我自己
一味让你多爱自己
Oh!爱 太爱依赖你
才让你渐渐离我而去
九几年家里拆迁,房产证上写的我哥哥的名字,但房子是我本人出钱购买的,
虽然麻烦,还是尽量更改名字,有书面证明加公正并不能完全保证没问题。将来的拆迁完全以证件为准,其他材料为辅助。以现有的政策法规可以办成完全产权,借机直接办成孩子的名字。否则,公正可以注销,万一你哥有个闪失,就更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