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阳光城集团属于民营企业吗
不是。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
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联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狭义的国有企业指纯国有企业。
扩展资料: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08月12日,注册地位于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8号,法人代表为林腾蛟。
经营范围包括对外贸易(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商品和技术);电力生产,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电子通信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重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销售;对医疗业的投资及管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阳光城集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营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控股企业
阳光城集团的集团简介
阳光城集团(上市代码:000671)是阳光控股投资,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全国化品牌企业,业务涵盖地产开发、商业运营、物业服务以及幼儿教育的投资和运营管理四大领域。1995年始创于福州,2012年管理总部迁至上海,阳光城集团凭借快速提升的企业综合实力及品牌价值,位列2017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TOP20。
阳光城集团是国企还是私企?
阳光城集团是国企。
阳光城,指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电力生产与销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是福建房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出租与管理、电力生产、销售、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等,开发有阳光城、丹宁顿小镇、乌山项目、罗星花园、上海天骄大厦等多个房地产项目。
介绍: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竞争实力的上市公司。 1991 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1)010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银函(1991)118号文批准设立。
由福建省新湖集团公司、石狮新湖工贸公司和石狮市开发企业(服装)有限公司等三家乡镇企业联合发起,首期发行800 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每股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