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类型的网络盗窃有哪些
一、网络服务盗用类
现实生活中,网络服务也是一种商品。这种商品有赖于网络运行商的硬件架构和技术支持,个人或单位需要向网络运营商支付费用才能获得使用权限。因此,此类盗窃案件的犯罪对象是用金钱换取的商品即网络服务,近年来,此类犯罪行为屡见不鲜,造成了被害人和网络运营商重大经济损失。此类犯罪盗窃对象虽不是现实财物,但是盗取的网络服务系用金钱购买的无体物商品。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已对此类犯罪有明确规定: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因此,此类网络盗窃犯罪目前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已不存在太大争议。
二、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盗窃类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对自身金融服务在网络平台上的延伸。这类犯罪的主要手段是:使用技术手段从网上银行系统、网络交易平台盗取或种植"木马病毒"以从受害人系统中直接获取交易账户或密码信息,从而将财物转入到自己控制的账户当中。网上银行类盗窃案件,虽是在互联网上实施的,但笔者认为,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领域发挥着同纸质货币相同的作用,同样具有稀缺性和可流通性,而且电子货币与现实生活中人们可支配货币数量呈1:1比例,因此网上银行电子货币也应成为盗窃犯罪的对象,以传统盗窃罪定罪量刑。
三、身份认证信息盗窃类
当前网络盗窃目标,除了网银等真实资产账户外,大量被盗的还有网络聊天工具、网游账号、电子信箱。一般来说,行为人盗窃该类账号本身没有多大价值,其之所以盗窃该类账号,是为了进一步窃取账号内的可供交易的资源,在地下产业链已形成的情况下,行为人只要窃取大量账号,就可将账号打包卖出,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对于账号中的“靓号账户”和“高级别账户”,更可以通过修改密码等手段占为己有,进而出售获利,当前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涉及身份认证的信息数据也是刑法所保护的重要对象。
四、虚拟财产盗窃类
2009年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意义上的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游戏世界中,以电磁记录为存在形态,可以现实货币兑换,并能被游戏玩家所支配的游戏资源,主要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游戏账号等级和游戏道具。这类虚拟财产与身份认证信息不同之处在于其本身是用现实世界的货币兑换得来,并在虚拟游戏世界中可作为“商品”买卖。细分开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和游戏道具也有所不同,虚拟货币多于现实世界金钱直接挂钩,而游戏道具往往是通过虚拟货币加上玩家玩游戏付出后的二次虚拟产物,其价值主要在于具有稀缺性。
利用木马病毒盗取信息的诈骗是怎样实现的?
木马程序属于计算机病毒的一种,但与一般的病毒不同,它一般不会进行自我复制,也并不会“刻意”去感染其他文件。它通常会伪装成程序包、压缩文件、图片、视频等形式,通过短信、网页、邮件等渠道引诱用户下载安装。如您打开了此类木马程序,您的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便会被编写木马程序的不法分子所控制,从而造成信息文件被修改或窃取、电子账户资金被盗用等危害。例如,目前有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冒充银行发送短信,短信中的链接其实是一个“钓鱼网站”,而下载的客户端实际上是一个木马病毒。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病毒窃取卡片信息并进行网络购物,同时将发送到客户手机上的短信验证码转移到了自己的手机上,从而完成支付。
为防范上述诈骗行为,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1.不法分子能利用“伪基站”冒充任意号码发送短信,因此即使收到中奖、软件推荐等显示为官方号码发送的短信,仍需保持警惕,建议回拨进行确认。
2.木马病毒往往会伪装成其他应用,并通过“钓鱼网站”、短信、图片、邮件、压缩包、聊天软件等方式传播,建议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应用软件等内容。
3.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并定期更新系统补丁,保护移动终端安全。
4.下载网银支付类应用要到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5.开通短信通知服务,账户发生异常变化后,及时联系银行,封锁账户或挂失卡片。
网络犯罪的刑法适用,网络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计算机犯罪)相关条款,网络犯罪的刑法适用范围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刑法第285条、286条之规定,以下称“网络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黑客入侵、传播木马病毒等;二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刑法第287条之规定,以下称“涉网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如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等。
网络犯罪种类的刑法规定有哪些
网络犯罪的刑法适用范围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犯罪下称“网络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如黑客入侵、传播木马病毒等;
二是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称“涉网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作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如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等。
1、对网络犯罪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对涉网犯罪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治理网络犯罪的方法
1、完善网络犯罪治理的法律依据。纵观世界各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立法,采用刑事手段保护网络安全、规范网络秩序已成为发展趋势。
2、提高网络犯罪治理的执法能力。为应对手段日益先进、形式变化多样的网络犯罪,必须不断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使执法部门的机制、技术与技能能够适应网络犯罪的治理需求。
3、 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社会参与。在治理网络犯罪方面,社会力量的参与、协助和配合也非常重要。
要推进新时期治理网络犯罪的社会合作联动,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协作共赢的社会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预防、打击网络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形成防范网络犯罪的社会合力。
要提高社会公众防范网络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针对网络犯罪常见类型、惯用手法和动态特征等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
4、强化网络犯罪治理的国际合作。从技术实现的角度看,网络犯罪跨境、跨区域作案的特点非常明显,这不仅给政府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也给相关部门追踪线索、破获案件造成很大困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互联网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首先互联网犯罪包括很多种类,,比如网络诈骗,木马病毒盗取个人信息隐私,网络暴力等等。。这种犯罪类型形式新颖,手段层出不穷,往往令人防不胜防。。建议不要随便暴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点击未知的链接,下载未知软件,不要贪小便宜盲目相信他人。。希望可以帮助到楼主,望采纳。。
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以传播木马病毒来实施网络盗窃违法犯罪.正确不正确
是的,国内已经曝光多起利用木马病毒实施盗取用户个人信息,盗刷银行资金的犯罪案件。所以电脑上要安装杀毒软件,我用的是腾讯电脑管家,它有基于海量云数据的“雷神”云引擎,具有顽固木马专杀,尤其是对集成OBAD木马、MasterKey有强大的杀伤力,同时它可以扫描最新系统漏洞,从底层保护电脑安全,还能通过扫描已安装软件和文件,及时发现含有恶意病毒、盗号软件及含有恶意病毒的文件。
我国对利用病毒和木马在网络上进行的犯罪有明确的法律吗?
当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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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30万台老年机被植入木马病毒,这些犯罪团伙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赔偿。首先肯定要对此一些列损失做出赔偿,然后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